据inAktau媒体7月8日报道,哈萨克斯坦阿克套地区警方检查了当地交易场所,并向公众表明将全面禁止电子烟、香味剂和电子烟油的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分发,所有对这些产品进行交易的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据该国第301条法令第一部分规定,犯有销售和分发电子烟之罪者,将被处以最高200MCI(用于计算和调整各种罚款、税收和其他财政费用的基准数值,后同)的罚款,或最高200小时的社区服务,或最高50天的拘留。第二部分规定,犯有进口和生产电子烟之罪者,将处以最高2000MCI的罚款,或最高600小时的社区服务,或最高2年的限制/剥夺自由。
阿克套地区警方部门表示,如果这些违法行为由犯罪团伙多次犯下,并且涉及获取大额利润,那么所施的处罚将被加重:罚款最高达到5000MCI,或最高1200小时的社区服务,或最高5年的限制/剥夺自由。
同时,对于在未经授权的区域吸电子烟也将受到制裁,其处罚力度与在此类地吸烟的罚款相同,即最高可达到3MCI。
非特殊说明,本文由个人博客原创或收集发布,欢迎转载
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:https://aifei1688.cn/32836.html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