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新闻!外烟批发微信“鹏程万里”涉嫌走私香烟
近日,经有关部门缜密侦查,一个以微信名为“鹏程万里”的外烟批发团伙浮出水面。该团伙涉嫌长期从事走私香烟活动,数量巨大,严重危害我国烟草专卖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。
团伙概况
“鹏程万里”团伙由化名“刘某”的男子操纵,成员众多,分布在广东、福建等沿海地区。该团伙组织严密、分工明确,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和物流运输能力。
走私手段
“鹏程万里”团伙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走私香烟:
* 利用海上走私船只,从香港、澳门等地偷运香烟入境,并在沿海地区设立秘密仓库储存。
* 利用货柜装载香烟,夹藏在合法货物中,通过海运或陆运的方式入境。
* 伪造报关单证,将香烟冒充其他商品进口。
涉案金额巨大
据初步调查,近些年来,“鹏程万里”团伙走私香烟数量高达数百万条,涉案金额逾亿元人民币。走私香烟主要销往国内各大城市,给烟草专卖市场造成严重冲击。
危害严重
“鹏程万里”团伙的走私行为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,而且对社会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:
* 破坏烟草专卖管理秩序,扰乱市场秩序。
* 逃避税收,损害国家财政收入。
* 侵犯知识产权,损害正规香烟企业的利益。
* 助长“灰色经济”,滋生腐败和犯罪。
警方行动
相关部门高度重视“鹏程万里”团伙的走私行为,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。近日,专案组在多地开展统一行动,对该团伙涉嫌的走私犯罪证据进行搜集固定。目前,多名团伙成员已被警方抓获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相关法律法规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走私香烟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,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。
* 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,走私货物、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偷运货物、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。
* 《烟草专卖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、经营卷烟、雪茄烟。
警示
“鹏程万里”团伙的走私行为再次警示我们,走私香烟不仅损害国家利益,更触犯法律底线。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走私香烟,积极举报走私违法行为,共同维护我国烟草专卖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。
【来源:澎湃新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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