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霄“财源广进”售假烟案告破,团伙成员落网!
在相关部门的持续打击下,近日,云霄县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案件,缴获假冒“财源广进”香烟7万余条,案值2000余万元。
据悉,该团伙主要成员为“李某”、“陈某”、“黄某”等人(化名)。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假冒“财源广进”香烟,并在云霄县以及周边地区进行批发、零售。
近些年来,该团伙不断扩大经营规模,销售网络遍布云霄县多个乡镇和村居。他们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假烟,牟取暴利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健康和国家税收。
接到群众举报后,云霄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,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。经过缜密侦查,专案组初步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、经营模式和销售渠道。
5月10日,专案组在云霄县某仓库内成功抓获“李某”等团伙成员,并缴获假冒“财源广进”香烟6万余条。随后,在“李某”等人的供述下,专案组又在一处出租屋内查获假冒“财源广进”香烟1万余条。
经审讯,“李某”等团伙成员如实交代了其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香烟的犯罪事实。目前,“李某”等团伙成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醒,购买香烟时务必到正规渠道,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假烟。假烟不仅质量低劣,损害健康,还涉嫌违法犯罪,请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,小心上当受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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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: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* 《烟草专卖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假冒或者以假充真的烟草专卖品。
【来源:广州日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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